艾滋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
1.诊断标准
(1)急性HIV感染
①流行病学史
1)同性恋或异性恋者有多个性伴侣史,或配偶或性伴侣抗HIV抗体阳性。
2)静脉吸毒史。
3)用过进口Ⅷ因子等血液制品。
4)与HIV/AIDS患者有密切接触史。
5)有过梅毒、淋病、非淋菌性尿道炎等性病史。
6)出国史。
7)抗HIV(+)者所生的子女。
8)输入未经抗HIV检测的血液。
②临床表现
1)有发热、乏力、咽痛、全身不适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。
2)个别有头痛、皮疹、脑膜脑炎或急性多发性神经炎。
3)颈、腋、及枕部有肿大淋巴结类似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。
4)肝脾肿大。
③实验室检查
1)周围血白细胞及淋巴细胞总数起病后下降,以后淋巴细胞总数上升可见异性淋巴细胞。
2)CD4/CD8比值大于1。
3)抗HIV抗体由阴性转阳性者,一般经2~3个月才转阳。最长可达6个月,在感染窗口期抗体阴性。
4)少数病人初期血清P24抗原阳性。
(2)无症状HIV感染
①流行病学史:同急性HIV感染。
②临床表现:常无任何症状及体征。
③实验室检查
1)抗HIV抗体阳性,经确诊试验证实者。
2)CD4淋巴细胞总数正常,CD4/CD8大于1。
3)血清P24抗原阴性。
文章来源:盘锦治疗性病的专科医院相关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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